不是皇帝的皇帝:“皇父摄政王”多尔衮

历史网 2023-06-16用户投稿

爱新觉罗·多尔衮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第14子。生于明万历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(1612年11月17日),为太宗皇太极异母弟。据说多尔衮相貌最像其父,深得父亲喜爱,努尔哈赤曾有意将其作为自己的汗位继承人。清祟德八年(1643)八月,皇太极猝死,年甫6岁的福临即位,由多尔衮及济尔哈朗共同辅政。顺治元年(1644)五月,多尔衮率大军进关.同年九月被封为叔父摄政王。顺治五年十一月,又称皇父摄政王,掌握军政大权,成为清的实际统治者和最高决策人,堪称实际上的皇帝。

公元1626年努尔哈赤去世时,多尔衮的母亲大妃乌喇纳拉氏被逼殉死,不满十五岁的多尔衮当然无力争夺汗位。在皇太极时期,年轻的多尔衮作战勇敢机智,很快以其卓越的战功、出众的才干和对兄长皇太极的忠心,超越几位兄长,被封为睿亲王。当皇太极去世以后,再次出现皇位之争时,很快就形成了多尔衮与皇太极长子肃亲王豪格两派的严重对立。双方都握有重兵,多尔衮有两白旗的支持,豪格则有两黄旗的拥护,一时间剑拔弩张,各不相让。但是双方又各有顾忌,一旦刀兵相见,血溅朝堂,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。最后,在五大臣会议上,多尔衮审时度势,拒绝了拥戴者对自己的推荐,提出由皇太极第九子年幼的福临继位,由他和郑亲王济尔哈朗共同辅政。此议得到各方认可,既然立的是先帝之子,两黄旗大臣也无话可说,于是诸王大臣盟誓效忠,从而避免了在明亡前夕的关键时刻清王朝内部的分裂和相互残杀。多尔衮虽然没有当上皇帝,但却在粉碎政敌豪格皇帝梦的同时,大大强化了自己的权利和地位,成为清王朝的实际统治者。几个月后,多尔衮敏锐敏锐地抓住时机,接受明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的请求,亲率大军入关,击败刚刚推翻明王朝的李自成农民起义军,一举占领北京。顺治元年(1644)九月,奉迎两宫皇太后和幼帝福临入京,定鼎中原,实现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梦寐以求的夙愿。在分兵南下继续征战的同时,他又取法于前明,制定各种内外制度。多尔衮总揽朝纲,尽心王事,在明清王朝更替的历史中起了重要作用,其权势越来越大,地位也越来越高,称号由“叔父摄政王”进为“皇叔父摄政王”,直至“皇父摄政王”,等于是太上皇了。

顺治七年(1650)十二月初九,多尔衮病死,终年39岁。据外国传教士记载,说他“八成是因打猎跌伤致死的”,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,由于堕马摔伤,促使风疾加重,最后死于心血管病。死讯传到京城,满朝震惊,顺治帝下诏“臣民易服举丧”。多尔衷的灵柩运回北京,顺治帝率领诸王、贝勒、文武百官更易缟服.到东直门外五里迎接。顺治帝发下《摄政王多尔衮甍逝诏书》、称:“昔太宗文皇帝升遐之时,诸王群臣拥戴皇父摄政王。我皇父摄政王坚持推让,扶立朕躬。又平定中原,混一天下,至德丰功。千古无两,不幸……以疾上宾,朕心催痛、率土衔哀,中外丧仪,合依帝礼”。后又下诏,追尊多尔衮为“义皇帝,庙号成宗”、元妃为“义皇后”。无冕之王生前未能称君,死后终于被尊为义皇帝。

顺治八年(1651)二月二十一日,距多尔衮死后还不到三个月,顺治帝为巩固亲政后的皇权及至高无上的尊严,借多尔衮政敌苏克萨哈、济尔哈朗等人的首告和揭发,诏示中外,公布多尔衮罪状.指出多尔衮“逆谋果真,神人共愤,谨告天地、太庙、社稷,将伊母子并妻所得封典.悉行追夺”。据外国传教士卫匡国在《鞑靼战纪》中记载。当顺治帝“发现白己的叔父活着的时候.怀着邪恶的企图,进行过暧昧的罪恶活动,他十分恼怒。命令毁掉阿玛王(即多尔衮)华丽的陵墓,掘出尸体,……用棍子打,又用鞭子抽,最后砍掉脑袋,暴尸示众,他的雄伟壮丽的陵墓也化为尘土”。并且把睿王府废了。还将多尔衮的亲信大批处死或贬革。

直到乾隆四十三年(1778),在沉冤一百多年以后,多尔衮才得到彻底平反昭雪。乾隆皇帝专门发布诏谕,肯定多尔衮首先统兵入关,“抚定疆陲,一切创制规模皆所经画。寻即迎世祖车驾入都,定国开基,成一统之业,厥功最著”,并称每览《实录》中所载其言行,“未尝不为之坠泪,则王之立心行事,实能笃忠荩、感厚恩,深明君臣大义,尤为史册所罕觏”,断然否定了多尔衮有谋逆之心,“实为宵小奸谋,构成冤狱”。因此,下诏为其昭雪:复睿亲王爵,由其五世孙袭爵,并配享太庙,重修莹墓。其封爵“世袭罔替”,成为清代八家铁帽子王之一。但“义皇帝,庙号成宗”的追尊却没有恢复,不过乾隆对其曾祖父制造的冤案,能作出如纠正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多尔衮作为非常时期的一位非常人物,其生前身后的非常际遇终告了结。

满族是个人口不多的少数民族,要统治偌大的中国实非易事。多尔衮作为清初的实际统治者,立纲陈纪,对巩固清王朝的统治起到了巨大作用。满洲统治者是刚从奴隶制贵族转化为封建制贵族的统治集团,许多人还没有完全摆脱某些落后生产方式的影响。按照什么思想和模式建国,将直接关系清王朝的前途。多尔衮的思想较为开通,接受汉人的影响较多,在建国过程中,在许多重大问题上,他接受了范文程、洪承畴等人的建议。中央与地方的官制,大体上仿照明朝,没有什么变化,所不同的只是兼用满汉二族罢了。赋役的征收制度,完全按照明朝万历年间的会计录进行。顺治三年制订的《赋役全书》,是“悉复万历之旧”。盐法也是”大率因明制而损益之”,“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收”。在未制订清朝的法律以前,“问刑准依明律”。顺治三年颁行的《大清律》,“即《大明律》改名”而成。官吏的选拔,也是“向沿明制,实行科举”。科举的做法也是“承明制,用八股文”。这一切,给人以无易代之感,当然,剃发等民族压迫措施除外。

多尔衮深知“古来定天下者,必以网罗贤才为要图”,“故帝王图治,必劳于求贤”。所以,他颇自负地对人说:“别的聪明我不能,这用人一事,我也颇下功夫。”他除了用科举、招抚等各种手段尽力收罗汉族知识分子参加清政权外,还经常让身边的汉官随时推举各地的贤才。顺治二年六月,清军下江南后,多尔衮问大学士,江南“有甚好人物”?大学士们说:“地方广大,定有贤才”。多尔衮说:“不是泛论地方贤才,只是先生们胸中有知道的否?”大学土们又对:“钱谦益是江南人望。”,多尔衮问:“如今在否?”大学士们对:“昨‘归文册’上有,现在。”多尔衮这才放下心来。由于多尔衮重视搜求汉族统治人材,网罗名士,使大批汉族士大夫纷纷归附。多尔衮把他们当中一些最有统治才能的,安排在内院、六部等中央重要机构中,使他们能有效地发挥治理国家的作用。

多尔衮作为满州贵族的代表,始终把满洲贵族集团作为维护清朝统治的基本力量。为此,清朝刚一建立,他就明确规定了王公贵族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享有的种种特权。但是,多尔衮有远大的政治跟光,他懂得维护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,并不完全等于依靠他们治理国家事务。所以,多尔衮在从根本上维护满洲贵族特权的同时,不断限制诸王、贝勒个人的势力,尤其是削弱、打击自己的政敌,使他们无法利用特权干涉国家重大决策和事务。入关之前,多尔衮就取消了诸王、贝勒在皇太极时代兼管部院事务的职权。入关后的一个长时间内,多尔衮接连派多铎、阿济格、豪格、济尔哈朗等亲王率领大批满洲贵族,轮流到各地出征,使他们远离了统治中心,无法干涉国政。顺治四年二月,多尔衮以“府第逾制”的罪名,罢济尔哈朗辅政。顺治五年三月,又旧账重提,以当初皇太极死时.在继嗣问题上不揭发豪格为由,革去济尔哈朗亲王爵,降他为郡王。顺治五年二月,豪格平定四川后回到北京,多尔衮立即罗织罪名,把他逮捕下狱,三月便折磨致死。这两个事件还牵连了额亦都、费英东、杨古利等勋臣的不少子侄,使和多尔衮对立的满族贵族势力大受削弱。就在这年十一月,多尔衮由“叔父摄政王”被尊封为“皇父摄政王”。

多尔衮在打击满洲贵族政敌的同时,给汉官以更多的参政机会。原来,由满洲贵族组成的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是重要的决策机构。自多尔衮执政以后,这个机构的作用大大受到限制,它只能讨论和处理满洲贵族内部的一些升降、赏罚等事。多尔衮把更多的权力赋予了多由汉人担任大学士的内院。顺治元年五月,多尔衮同意了大学士洪承畴、冯铨的建议,首先改变了内院过去对一些重大事务不得与闻的地位。顺治二年三月,又进一步下令,“凡条陈政事,或外国机密,或奇物谋略,此等本章,俱赴内院转奏”。使内院成了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重要机构。多尔衮还让大学士“于国家事务,当不时条奏为是”。这些大学士日随多尔衮左右,应对顾问,处理政务,颇得重用。

内院之外,六部和都察院也是当时统治中枢的组成部分。不过在顺治五年以前,这些部的正职都由满人担任,汉人只能担任副手。顺治五年,多尔衮又设立了六部汉尚书、都察院汉都御史,提高了汉官在这些重要机构中的地位和职权。

多尔衮为了使汉官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,还严禁满洲贵族欺压侮辱汉官,违者要受到处罚。顺治元年,宣府巡抚李鉴劾奏赤城道朱寿黎贪酷不法,多尔衮下令议察。朱寿黎贿嘱满臣绰书泰求阿济格说情,阿济格途经宣府时,便派绰书泰和总兵刘芳名胁迫李鉴释其罪。多尔衮闻知这种不法行为后,立刻将绰书泰同朱寿黎等人枭首弃市,将刘芳名夺职入旗,将阿济格降为郡王,罚银五千两。阿济格是比较有实力的亲王,又是多尔衮的同母兄,在满洲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中,是忠于多尔衮的。多尔衮对他们任意欺压汉官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,说明多尔衮在处理满汉矛盾上,还是比较开明和公正的。

多尔衮接受范文程等人的建议,尊孔谈经,提倡忠义。清入关前已开始祭孔,但末成定例。占领北京后的第二个月,多尔衮即派人祭孔,以后每年的二、八月都派大学士致祭,成为整个清代所遵奉的定例。顺治二年,尊孔子为“大成至圣文宣先师”。六月,多尔衮亲“谒先师孔子庙,行礼”。同时把儒家著作四书五经奉为经典,列为士子必读之书,科举考试以此命题。又提倡忠孝节义,把关羽作为忠君的最高典范来祟拜。自顺治二年起,每年五月十三日就“遣官祭关圣帝君”。

多尔衮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,为了缓和满汉间的民族矛盾,曾主张和鼓励满汉通婚。顺治五年,他以顺治帝名义谕礼部:“方今天下一家,满汉官民皆朕臣子,欲其各相亲睦,莫若缔结婚姻。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,听之。”过了几天,又谕户部:“凡满洲官员之女,欲与汉人为婚者,须先呈明尔部。……至汉官之女欲与满洲为婚者,亦行报部;无职者,听其自便,不必报部: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,方准其娶。”多尔衮“满汉一家”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,较之清朝其他统治者确实高出一筹。

多尔衮也能接受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。多尔衮刚到北京,耶稣会士汤若望即向多尔衮报告教堂的情况,并报告他曾用西洋新法厘正旧历,制有测量日月星辰定时考验诸器,以及本年八月初一日京师将要出现日食的分秒时限等等。多尔衮看到这个奏折非常高兴,当即指出,西洋新法推算详审,遂命他修正历法。七月,清廷决定采用汤若望按西洋法所修之历,定名“时宪历”,命自顺治二年开始,颁行天下。八月初一日日食,多尔衮命冯铨同汤若望携望远镜等仪器,率有关人员齐赴观象台测验,结果唯新法所报时刻方位吻合,大统、回回二法均有误差,多尔衮因而益信汤若望及其西法可行。十一月,命汤若望掌钦天监监印。顺治二年底,汤若望又将新著、旧著共一百零三卷,合编成《西洋新法历书》,进呈多尔衮。多尔衮以其”创守新法,勤劳懋著”,加他以太常寺少卿衔。在对待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这一点上,多尔衮确实表现得较为开明。

应该指出的是,多尔衮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,为了维护满汉地主政权的利益,也推行过很多落后、消极的民族压迫政策。主要是剃发、圈地、投充和“逃人法”:

多尔衮在进入北京的前—日,即谕令剃发,进京的第二天又谕令:“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,衣冠悉遵本朝制度”,不剃发者便被视为有狐疑观望之意,“定行问罪”。由于受到汉族人民的激烈反抗,二十二天后,多尔衮被迫取消了剃发令。但顺治二年六月,当南京弘光政权灭亡后,却又重申剃发令、宣布,京城内外及各省地方,从部文到日,限10天“尽令剃发,遵依者为我国之民,迟疑者同逆命之寇,必置重罪”。各州县奉到本府限期剃发的火票后,官吏“遍历村庄,细加严查”,“违旨蓄发,罪在必诛”。当时是留发不留头.留头不留发。因而士民大愤,纷纷起兵反抗。

多尔衮摄政期间,还三次下令在近京四百里内进行大规模圈地。顺治元年十二月,正式颁布圈地令。在实行执行过程中,由于满洲贵族坚持“务使满汉界限分明”,满汉土地要“互相兑换”的“圈地”政策,致使许多汉人的土地和房屋被大量圈占,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。以后在顺治二年八月和四年正月,又大规模地圈占两次。这种政策使很多农民“田地被占,妇子流离,哭声满路”。在北京城内尽圈东城、西城、中城为八旗营地,只留南城,北城为民居,房屋被圈占者限期逐出。几次圈地累计达二十万顷左右。

随着大规模的圈地,使得丧失土地的大批汉族农民被迫依附满族统治者,投旗为奴。多尔衮又多次下令:“听民人投充旗下为奴。”于是,投充问题更加突出。开始时,投充仅限于贫穷小民,后来也有带地投充的。而一些庄头,更“将各州县庄屯之人,逼勒投充,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,威势迫胁。各色工匠,尽行搜索,务令投充”。还有一些无赖恶棍.本身无地,却以他人土地冒充,而去投充,然后借旗人的保护,再危害乡里。

为防止那些强迫为奴的汉人逃亡,多尔衮又下令制定了严厉的“逃人法”。逃人法的重点是惩治“窝主”。凡逃人被获,或鞭责,或刺字,而后归还原主,窝主则处死,家产籍没并株连邻里,而奖赏告密者。因而一些地方无赖往往勾结旗下奸人,冒充逃人,还指平民为窝主来进行敲榨勒索,危害甚大。

在推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,多尔衮逐渐发现弊端甚多,故曾多次下令修改这些法令,或停止执行,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直至病死。

多尔衮留给后人最大的的兴趣在于“太后是否下嫁”。几十年来,不少历史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严肃的研究和考证。著名清史学家孟森先生首先驳难,在其《太后下嫁考实》一文中对下嫁之据辩驳甚力,指出不仅下嫁为虚,甚至两人连同居关系都不存在。继其后者,仍不断有人撰文,否定者有之,肯定者有之,或认为虽无下嫁之名,至少有同居之实,观点仍难以统一。推原其故,在于现有证据之不足,以及各人解读之不同。

野史中所载的大婚恩诏,显为文学笔法,系好事者杜撰,自不足信。也有人声称,清末宣统之际在内阁大库检得过太后下嫁诏书,但却无人佐证其事,现存清代档案早已经过整理,迄未发现这一诏书,所言亦难以为据。

张煌言确实写了那首《建夷宫词》,但不能奉为信史。张煌言本为抗清名将,后来兵败被俘,誓不降清,惨遭杀害,他的许多诗文都是表明反清复明志向的。或许,顺治七年正月,多尔衮娶了其侄妇肃亲王豪格之妻也姓博尔济吉特氏,与两宫皇太后同姓,而且是孝庄的妹妹,以讹传讹,张煌言听说后,就信手写入诗中,甚至有意加以歪曲,借以讥讽贬斥清宫没有伦理道德,也未可知。

传闻的依据之一是多尔衮“皇父摄政王”之称号——多尔衮既非皇帝,又不是皇帝之父,既称“皇父”,则必然是娶了皇帝的母亲。其实,多尔衮的称号,是一步步抬高的。顺治元年(1644)十月,即顺治帝被迎入北京再次举行登基大典后,多尔衮因功被封为“叔父摄政王”,共同辅政的郑亲王济尔哈朗被封为“辅政叔王”,自然低了一格。顺治二年(1645)五月,有个御史赵开心疏称多尔衮以皇叔之亲而兼摄政王之尊,仪制宜定,“称号必须正名”,他说原来的“叔父摄政王”不妥,“夫叔父,为皇上叔父,惟皇上得而称之。若臣庶皆呼,则尊卑无异矣,”建议正名为“皇叔父摄政王”,经礼部等议定批准。到了顺治五年(1647)十一月,以南郊礼成,颁布恩诏大赦天下,第一条即称“叔父摄政王治安天下,有大勋劳,宜增加殊礼,以崇功德”。经部院大臣集体讨论,多尔衮的称号定为“皇父摄政王”。自此,直到多尔衮病逝,清政府的公文中都是这样称呼的,现存清代档案可为确证,而且据朝鲜李朝《实录》记载,顺治六年(1648)二月接到的清朝咨文中已称“皇父摄政王”。从时间上看,这一称号的确定,比传闻太后下嫁的时间早了一年多,因为多尔衮的妻子是顺治六年十二月去世的,传说下嫁是在顺治七年初。显然,“皇父摄政王”之称号实为崇显表彰其功德,沿用古代国君尊称臣下“尚父”(周武王称姜子牙)、“仲父”(齐桓公称管仲)、“相父”(蜀汉后主刘禅称诸葛亮)之遗意而已,绝非多尔衮真的做了顺治小皇帝的继父。

持下嫁说者,多举清人蒋良骐《东华录》所载当初给多尔衮定罪时有“又亲到皇宫内院”一语,认为实属暧昧,有秽乱宫廷之嫌。然而这句话的上下原文为“自称皇父摄政王,又亲到皇宫内院,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夺立以挟制皇上”,文意非常清楚,说多尔衮曾亲到皇宫内院向人发牢骚,称太宗皇太极得位不正,自然顺治继位亦不正,以此要挟顺治小皇帝,这是多尔衮的一条重要罪状。无论这一指控是否属实(指责多尔衮“自称皇父摄政王”一条,已非事实),“亲到皇宫内院”一语只是指出多尔衮说太宗得位不正的地点和对象,将其单独抽出作为多尔衮曾秽乱宫廷甚至作为太后下嫁的证据,显然是断章取义,没有任何说服力。

太后下嫁之说流传很广,但在清代档案和典籍中却没有任何记载。有人认为,那是因为后来清朝统治者觉得这件事不光彩,于是销毁了有关档案,删改了史籍中的记录。这种推断也颇为牵强,因为在当时朝鲜李朝的《实录》中同样也找不到“太后下嫁”的任何记载。如果太后下嫁是公开的,并曾颁布恩赦诏明告天下,那当然会颁诏给朝鲜,朝鲜《实录》中肯定会收录,或有所记载与议论。即使这件事是秘密的,每年几批来华进贡、谢恩及陈奏的朝鲜使臣也会得之街谈巷议,因为在明清鼎革的非常时期,这些朝鲜使节都负有多方收集各种情报的任务,回国后要向国王报告,其《实录》中载清朝之事甚详,就是这样得来的。在清初很长一段时期,朝鲜看不起清朝,认为他们是未开化的夷人,而且对清朝怀有敌意,在其《实录》中常见对清朝的不满和蔑称,在公开场合奉清朝正朔,但其官员告身等内部文件却只署年月而不书年号。如果太后下嫁实有其事,朝鲜当然不会为清朝隐讳,必然载之史册,事后也不必有删削之举。

总之,太后下嫁这桩疑案流传虽广,却无任何的证据。但是作为人们的茶余谈资,或是文学作品的绝佳素材,它还会一直流传下去。